法律法规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卫生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建设部主管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
珠海市商品住宅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珠海市商品住宅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已经2000年9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2月1日起施行。市长 方旋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六日珠海市商品住宅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商品住宅竣工综合验收管理,规范商品住宅配套设施建设,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广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建设单位在本市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上所进行的所有商品住宅(含商住综合楼)建设项目的竣工综合验收,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住宅竣工综合验收,是指建设工程...
珠海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业务收费办法
《珠海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业务收费办法》已经2000年9月15日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2月1日起施行。市长 方旋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珠海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业务收费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业务收费,维护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珠海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区范围内具有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小区物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业务而收取的物业管理业务收费。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住宅及...
珠海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1996年11月19日广东省珠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1996年11月19日公布 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珠海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明确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开发建设单位以及有关部门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住宅小区物业的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小区的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小区。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住宅小区,是指按城市规划建设,建筑面积在四万平方米以上,具有相应配套公用设施、安全设施和公共场地的居民生活区。零星开发的住宅可以合并成住宅小区,具体...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管理,明确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组成业主委员会对其物业的共有部分和共同事务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本条例所称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 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住宅、工业厂房、商业用房等建筑物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