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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外给水工程验收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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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市区 ( 包括金湾珠海大道、机场路、斗门湖心路、珠峰大道、白蕉路两侧和临港、连湾、游艇、联港、白蕉、新青、富山等工业区 ) 范围内的室内、外给水管道工程的验收工作均由城区供水管理中心负责,具体验收程序及需交竣工资料如下:
一、室内给水工程验收程序 :
1、验收登记 施工单位到城区供水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主任室办理申请验收登记后,到中心报装大厅或各供水所领取《室内给水管道安装工程验收记录表》,并按要求填写好表中“检验项目”以上部分。 2、工程自检 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及验收表中的检验项目和验收标准先进行自检(包括试压、隐蔽前检验等),合格后由工程监理人员在相应表格上签名盖章。 3、安排验收 施工单位做好试压验收准备后,先与中心主任电话预约,再由中心主任安排专业人员到现场验收,验收前施工单位须带齐室内给水工程图纸及中心报装处图纸审查意见。 4、现场试压验收 验收人员(中心、供水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一起到现场根据《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验收表中的检验项目和验收标准、给水施工图纸及中心报装处的审图意见进行验收(内容有:管道水压试验、材料选用、安装质量、供水方式等),施工单位须带齐自检记录备查。 5、办理验收合格手续 工程验收合格,验收人员在“室内给水管道安装工程验收记录表”上签名,再由中心行政处加盖“供水设施验收章”、由报装处加盖“符合通水条件章”后生效;若不合格,验收人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检查合格为止。
二、室外给水工程验收程序:
1、验收登记 施工单位到中心主任室登记办理申请验收登记后,到中心报装大厅或各供水所领取《室外给水管道安装工程验收记录表》,并按要求填写好表中“检验项目”以上部分。 2、工程自检 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及验收表中的检验项目和验收标准先进行自检(包括管道试压、隐蔽前检验、沟槽检验等),合格后由工程监理人员在相应表格上签名盖章。 3、竣工资料初审 施工单位按要求编制一份竣工资料(附带封面及目录),并送中心管网处审核。 4、安排验收 资料审核合格后,施工单位做好试压验收准备,先与中心主任电话预约,再由中心主任安排专业人员到现场验收,验收前施工单位须带齐竣工资料。 5、现场试压验收 验收人员(中心、供水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一起到现场按照《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以下称《规范》)、施工图纸及报装处的审图意见进行验收(内容有:管道试压、材料选用、安装质量等),必要时对管道节点进行裸露检查,若存在问题,验收人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检查合格为止。合格后验收人员在“管道试压记录表”上签名。 6、竣工资料移交及办理验收合格手续 工程验收合格,施工单位将经审查完整的竣工资料整理成册送交中心管网处,验收人员在“室外给水管道安装工程验收记录表”上签名,再由中心行政处加盖“供水设施验收章”、由报装处加盖“符合通水条件章”后生效。
三、室外给水工程竣工资料内容: ⑴ .封面及资料目录(自行打印) ⑵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⑶ .施工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⑷ .设计修改通知书(设计单位盖章) ⑸ .供水公司图纸审查意见(城区中心报装处) ⑹ .管道试压自检记录(监理公司签名盖章) ⑺ .管道试压现场记录(验收人员签名) ⑻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监理公司签名盖章) ⑼ .管沟开挖回填验收记录(监理公司签名盖章) ⑽ .材料进场报审表及检验记录(监理公司签名盖章) ⑾ .住宅水表检验报告(技术监督部门盖章) ⑿ .给水总平面竣工图(施工单位盖竣工图章) ⒀ .供水公司验收记录表(填写相关内容) 验收安排:城区供水管理中心简主任 联系电话:8132662 (201室) 资料审查:江工、李工 联系电话:8132019 (308室)
珠海市供水总公司城区供水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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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供水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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